本聲明內容與 Volvo 集團處理您個人資料的方式有關。
如果您目前或曾經是購買或租用過 Volvo 集團旗下公司產品或服務的個人或公司員工,則 Volvo 集團可能會處理有關您的個人資料。 在此情況下,請閱讀客戶聲明。
如果您目前或曾經是販賣或租借產品或服務給 Volvo 集團旗下公司的個人或公司員工,則我們可能會處理有關您的個人資料。 在此情況下,請閱讀我們的供應商聲明。
如果您目前或曾經是 Volvo 集團旗下公司販賣或生產之車輛的駕駛員或建設用機具的操作員,我們可能會處理有關您的個人資料。 在此情況下,請閱讀我們的駕駛員聲明。
如果您目前或曾經是 Volvo 集團公司的員工,或者曾經擔任過顧問,則我們可能會處理有關您的個人資料。 在此情況下,請閱讀我們的員工或顧問聲明。
管理單位和集團隱私權主管單位的身份和聯絡資訊
身為個人資料管理單位,Volvo Lastvagnar AB、Volvo Bussar Aktiebolag、Volvo Construction Equipment Aktiebolag、AB Volvo Penta、Renault Trucks Defense、Renault Trucks SAS、Volvo Financial Services Aktiebolag、WirelessCar Sweden AB 與 AB Volvo (「VOLVO」) 有責任依據適用的資料保護法令與規定,處理與您相關的個人資料。
如果您對處理您的個人資料有任何疑問,請透過電子郵件 (gpo.office@volvo.com),或是下列郵寄地址或是電話和 VOLVO 集團隱私權主管單位聯繫:
AB Volvo, Att: Group Privacy Office, Dept AA14100, VGHQ, SE-405 08 Göteborg, Sweden
+46 (0)31 66 00 00
VOLVO 將以互動方式透過無線網路 (例如車載資通訊系統閘道) 或使用診斷工具 (例如 Tech Tool 搭配纜線),從車輛取得您的個人資料。
除非法律或法規要求,否則 VOLVO 通常不會與 Volvo 集團以外的任何人共用您的個人資料。 但是,VOLVO 可能會在必要時,為了履行處理個人資料的目的,與其他 Volvo 集團公司 (包括位在歐盟或歐洲經濟區以外的公司) 共用您的個人資料。 VOLVO 也可能在必要時,為了履行處理個人資料的目的,與第三方公司和供應商 (包括位在歐盟或歐洲經濟區以外的公司和供應商) 共用您的個人資料。
VOLVO 會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依照相關資料保護法要求,提供足以保護您個人資料的安全等級。 例如,這可能包括基於歐盟核可之標準契約條款、歐盟-美國隱私護盾架構或隨時生效的經相關當局認可或核可之其他機制的公司間使用,或外部資料處理協議。 如果您對資料流通有疑問,請與 VOLVO 的資料保護主管單位聯絡。
與特定車輛相關聯的資料將在該車型的整個預期壽命 (最長可達 25 年) 中進行處理。
您有權要求 VOLVO 提供所處理的 VOLVO 個人資料相關資訊,並有權存取此類個人資料。 如果資料不正確,您也有權要求更正個人資料,並要求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此外,您有權要求限制對您的個人資料的處理,意即要求 VOLVO 在某些情況下限制其對您個人資料的處理。 您還有權根據合法利益或直效行銷的處理方式反對資料的處理。 如果 VOLVO 是根據同意或合約義務,在自動的情況下處理您的個人資料,您還具有資料可攜性 (將您的個人資料傳送到另一個管理者) 的權利。
您也有權向主管機關提出任何您對 VOLVO 處理您個人資料的投訴。 如需有關這類權利及其行使方式的詳細資訊,請聯絡 VOLVO 資料保護主管單位。